1. 危险品运输车辆,运输危险品包含哪些货物?
答:
运输危险品是指在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对人员、财产、环境等造成伤害、损失或污染的物质。根据国际公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运输危险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:
1、炸药和管制爆炸品:如火药、炸药、雷管等。
2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:如氧气、乙炔、液化石油气等。
3、易燃液体:如汽油、柴油、酒精等。
4、易燃固体和自燃物品:如纸张、木材、磷等。
5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:如硝酸、双氧水、高锰酸钾等。
6、毒性物质:如剧毒物质、农药、医药品等。
7、吸入性有害物质:如氨气、氯气、二氧化硫等。
8、腐蚀性物质:如盐酸、硫酸、氢氟酸等。
9、放射性物质:如铀、钚等。
2. 危险品运输车道其他车可走吗?
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,请自觉按照提示标志、标线划分的车道、车速行驶,危化品车辆请行驶在专用车道内,其他车辆各行其道,请不要超速、超员、超载和疲劳驾驶。
法律依据: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专业车道的行为,违反《安全法》第37条,依据该法第90条罚款200元。此路段全程监控,违者罚款。
3. 危险品车辆是否可以运输普通货物?
答:根据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》第三十三条:禁止使用罐式车和运输有毒,感染性,污染性货物的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。
对于其他危险品运输车辆经清洗后可以运输除食品,药品以外的其他普通货物。危险品货物种类很多,有些危险品污染性,毒性很强,所以要加强管理。
4. 危险品车怎么申请运输路线?
危险品运输公司办理申请流程:
一、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
二、向相关部门提交相关材料
1.提交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》
2.提供运输的危险品货物类别,项别和运营方案
3.提供企业章程文本
4.提供投资人,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单位委托书。
5.提供车辆的行驶证,车辆技术等级证书及其复印件。
6.提供驾驶员,装卸人员,押运员的从业资格证及复印件,
7.提供停车场地,安全,环保,消防设施,设备的证明材料。
8.提供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文本。
9.提供单位基本情况证明,如省级以上安全监督部门办法的《危险化学品登记证》等。
10.提供特殊运输要求的说明材料
三、所在地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,进行实地核查
四、决定许可后,道路管理机构向被许可人出具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新正许可决定书》。
未经许可的,要向申请人出具《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》。
五、道路管理机构在10日内向许可申请人发放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。
六、被许可人按照当地限定的时间落实投入车辆的承诺书,并为车另配法《道路运输证》。
七、被许可人持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》,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。
5. 危险品车一类与五类可以单项运输?
可以运输,但是要求很高
1)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不宜采用金属车厢,以防摩擦、震动等引起事故,如必须采用时,应落实可靠的防护措施。
(2)运输车辆的拦板应坚实、稳固、可靠,确保在转弯时不会使物品滑动或跌落。危险化学品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拦板高度。车厢底板应平整、密实、无缝隙,不致造成液化危险化学品渗漏接触传动轴摩擦起火。
(3)运输车辆在盛夏装运危险化学品时,应有遮阳措施或其他防护措施,或限定夜间运输。运送遇湿易燃物品应备有油布等防雨设施。
(4)运输车辆应根据所装危险化学品的性质配置相应的灭火器材、防护急救用品,以供急用。通常可在驾驶室内或近旁悬挂1211、二氧化碳或干粉灭火器。这些灭火器材和防护急救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,发现渗漏、破损、变形或重量减轻、筒身摇动有声响等,应立即维修或更换,以确保其随时处于完好状态。
(5)运输车辆应在车头或明显部位悬挂由公安部门统一规定的带有“危险品”字样的专用黄底黑字信号旗,以明显醒目的标志引起其他车辆的注意。无关人员不得搭乘装有易燃易爆或剧毒化学品的运输工具。
(6)采用槽车运送易燃液体时,槽车顶部应有阻火器和呼吸阀;底部有导除静电的装置;排气管应加防火(星)罩,并宜设在车头位置(易燃液体装卸操作一般车尾部及侧部);储槽内应有若干金属板分隔,使罐体具有足够的刚度,并能减少车辆行驶时液体不致剧烈晃动、摩擦而产生静电;车辆的电气点火系统应确保接触良好和完善,防止电气火花引起事故。
(7)采用槽车装卸液化石油气时,除槽车储罐应检测、探伤、耐压试验符合有关要求外,罐体上应设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阀、压力表、液位计、过流阀、紧急切断阀、防静电接地链、着火应急灭火器等防火安全设施,并定期检查,使之随时处于完好状态。
6. 危险品车辆都要有路线图吗?
答:是的。危险品车辆发车前,危运公司会依据过去的行走线路,以及近期道路交通情况制定路线图,目的是为了尽量避开生活区和人口密集区,防止因危险品不慎燃烧爆炸对周围老百姓和无故人员造成伤害。危险品运输发生交通事故会造成泄漏等,引发群死群伤,要防患于未然。
7. 危险品车报废规定有公里数限制吗?
没有公里数限制。
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:(一)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,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,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;(二)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;(三)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,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,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;(四)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;(五)其他小、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,大、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;(六)专用校车使用15年;(七)大、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(大型轿车除外)使用20年;(八)三轮汽车、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,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,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,其他载货汽车(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)使用15年;(九)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,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;(十)全挂车、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,集装箱半挂车20年,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;(十一)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,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。没有限制多少公里。